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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录620名公务员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2747名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录620名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兵团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兵团决定组织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计划招录620名,其中:兵直机关292名,各师市公安机关32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和方法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录条件和对象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30日至2001年4月30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30日至2001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人民警察职位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30日至2001年4月30日期间出生);要求“临床医学”专业的公安人民警察职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条件详见《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务员职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内地招录职位表》)。

  (二)招录对象

  1.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

  2.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兵团选派生、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其中,四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以上。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录范围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6.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研究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其中,有本《公告》附件“人民警察报考职位说明”所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招录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18:00—4月8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3月25日18:00—4月9日18: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4月16日—21日。

  (二)笔试时间

  2019年4月20日-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2019年5月10日12:00

  (四)后续环节时间详见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公告

  四、招录工作程序

  招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

  (一)报名

  1.职位查询

  各招录部门具体招录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务员职位汇总表》。

  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3月25日以后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进行查阅。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通过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19年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0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3月25日至4月9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3月25日18:00-4月8日18:00,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4月8日18:00至4月9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19年4月9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

  4.相关费用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上述费用均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5.职位取消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取消招录计划,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于4月9日22: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6.职位改报

  4月10日10:00-18:00,被取消招录职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职位改报(其他职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职位改报,一经发现,取消笔试资格)。申请改报的考生需将职位改报申请表(附件4)以传真的形式发送至兵团公务员局(传真号:0991-2890477)。被取消招录职位且不申请职位改报的人员,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予以退费。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报考人员必须使用0.5-0.7mm的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用汉语答题。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执法勤务类职位的加试《公安专业科目》。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2019年4月20日上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0日下午《申论》

  4月21日上午《公安专业科目》

  笔试在陕西省西安市、湖北省武汉市、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设置考点。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选定考试地点。

  3.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对南疆第一、二、三、十四师单独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各项科目成绩之和。

  笔试成绩可于2019年5月10日12:00后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

  4.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部门

  兵直机关各招录部门负责本部门招录职位的资格复审。兵团公安局政治部负责各师市公安职位的资格复审。部分职位在资格复审环节需进行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

  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等材料。

  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可如期毕业)。

  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市项目办出具的证明。

  兵团选派生应提供师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连队“两委”成员需要出具团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职位要求有“二年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二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面试组织:兵直机关招录职位的面试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师市公安机关招录职位的面试由本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执法勤务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2。

  (五)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笔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下同)。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成绩当场公布。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上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

  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三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经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兵直机关各招录部门、各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对报考本部门、本师市的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情况、学习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特别要注重考察其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现实表现。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要求,截至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文件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19年7月31日,未能提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公示

  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拟招录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公示七天。

  (九)录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公示期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否则不予录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公务员在报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不得辞职,擅自离岗的给予开除处理。

  (十)递补

  各环节出现职位空缺,视情况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考察环节将不再进行递补。

  五、相关政策

  (一)笔试开考比例

  南疆兵团第一、二、三、十四师职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职位招录计划数:报名人数,下同),其他职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数。

  (二)学历和专业认定

  报考人员的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职位所需专业必须为第一学历证书所列专业。

  (三)南疆工作补贴

  报考南疆兵团第一、三、十四职位的报考人员上岗后享受南疆工作补贴。

  六、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兵团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

  兵团纪委监委:0991-12388

  七、招录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请各位报考人员要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考生,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录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4.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在兵团考试信息网通知。

  4.本次公务员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公告》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兵团公务员局:0991-2890637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991-8883053

  附件:1.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务员职位汇总表

  

  2.2019年兵团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人民警察报考职位说明

  4.2019年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招录公务员职位改报申请表(模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局

  2019年3月25日

详情请浏览:

http://www.rszkw.com/shengfen/xj/2019-03-25/9420.html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2747名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2747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其中:

  报考地(州、市)及以上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报考县(市、区)及以下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报考地(州、市)及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7.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新疆12所本科院校符合条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经所在高校党组织推荐,可报考选调生。

  报考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专门面向新疆户籍(生源)或当地户籍(生源)的职位,驻疆部队现役军人、新疆县乡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的配偶和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受援地)户籍;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8.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9.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3月25日10︰30—3月31日18︰30

  缴费时间:3月26日10︰30-4月1日18︰30

  报名、缴费方法:按照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录报名、缴费有关要求进行。

  (二)笔试时间(各科目笔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4月20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

  4月21日《公安专业科目》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5月下旬

  (四)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三、考录程序

  考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

  笔试之后,选调生考录程序单独进行。

  公示前,各环节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根据实际需要,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适时组织补充招录工作。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职位专业要求的依据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详见附件2)。

  报考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查询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

  (1)网络报名。具体方法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查阅《报名流程》。报名时须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系统(http://www.xjrsks.cptae.com)或(http://www.xjrsks.com.cn),根据职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系统程序会自动提示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提交各招录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是否通过系统会自动提示。

  凡职位有专业设置的,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目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政策解读》(附件3)相关专业审核标准,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职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择职位进行报考。

  每名报考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须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要求附后(附件4)。

  2.相关费用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部分笔试费用的手续。

  (2)面试费40元,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笔试

  1.公共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公共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5)。

  2.加试科目

  (1)《公安专业科目》

  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计入总成绩。公安专业科目具体要求见《2019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附件6)。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

  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答题的报考人员须加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加分

  对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

  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围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4.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5.笔试试卷命制

  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维吾尔语言文字统一命制。

  《申论》试卷按县(市、区)及以上机关、乡镇机关分级命制。

  6.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其中,对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南疆四地州单独划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经甄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形予以违纪违规处理。

  笔试成绩公布后,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

  不明事宜,可咨询报考职位所在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

  (三)资格审查

  1.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确定。根据职位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招录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统一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

  有缺考科目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须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报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报考有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职位须提供相应证明:

  (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2018年度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视同满8个月服务期)。

  (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3)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4)驻疆部队现役军人、新疆县及以下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5)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资格审查部门

  (1)自治区区级机关负责本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

  (2)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地(州、市)职位的资格审查。

  (3)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负责铁路运输法院系统职位的资格审查。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机关具体实施本地、本机关面试工作。

  2.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须按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录数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专业能力测试

  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超过面试成绩的50%,并计入面试成绩。

  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自行组织实施,地(州、市)以下机关职位由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五)总成绩计算

  1.公共科目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2.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成绩计算

  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专业科目考试×3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

  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

  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7)执行。

  (七)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按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各招录机关在本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规定组织实施。

  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上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8)执行。

  2.体检要求

  体检人员按照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录机关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招录机关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经地(州、市)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根据不同情形按照“当场、当日、7日内”时间段规定的复检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八)考察

  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按规定对报考本地、本机关的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被考察人员应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9),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九)公示

  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xjrsks.com.cn/website/)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期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否则不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办理录用手续后(不含政法专项编制新录用的人民警察、南疆四地州乡镇公务员、选调生),全部到南疆四地州农村幼儿园支教一年。支教工作结束后,支教人员回原招录机关(单位)工作。支教考核情况作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的主要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的意见》(新人社发〔2010〕145号),新录用人员须参加初任培训,初任培训情况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须强化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监督。

  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成督导巡视工作组对全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督导巡视。

  (二)参加招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三)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四)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十八条,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在机关主要领导与本人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五、信息发布

  本次考试录用《招考公告》在新疆党建网(http://www.xjkunlun.cn/)、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xjrsks.com.cn)发布。

  网络报名、成绩查询、公示均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xjrsks.com.cn)实施。

  本《招考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六、政策解释

  本《招考公告》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有关职位方面的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职位表》发布的联系电话,由招录机关负责解答(附件10)。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各附件。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

  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国家教育部门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

  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政策解读;

  4.现场报名职位报考说明;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

  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6.2019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

  目考试大纲;

  7.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8.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

  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察表;

  10.咨询、服务、监督电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9年3月25日

详情请浏览:

http://www.rszkw.com/shengfen/xj/2019-03-25/9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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